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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赠是否需要公证
释义
    遗赠一般不需要进行公证,不过建议受赠人想要接受遗赠的最好对其进行公证,这样遗赠的效力更强,如果不公证的话,也最好找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见证。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法律规定。一个有效的遗赠须具备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
    一、遗赠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指被继承人临终前以遗嘱方式转让其部分遗产的行为。
    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须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的同意。
    遗赠通常以立遗嘱形式设立,因此,遗赠有效的条件就是遗嘱有效须具备的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
    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二、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
    父母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子女是否在场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效力需要的条件也不同,但总的来说,没有哪种类型的遗嘱是需要子女在场才能生效的。
    参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参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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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12:3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