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造成的钢板费用能否报销? |
释义 | 工伤认定报销的规定是:工伤认定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报销。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认定了职工的所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报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一年了取钢板没钱可以找公司要钱取钢板吗? 在公司受伤的工伤流程:先由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依法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获取工伤认定决定书;然后持医疗缴费单据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最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所需支付的费用后支付给单位或者劳动者。如果付给单位的,由单位转交给劳动者。《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四条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工伤鉴定取钢板做和不取钢板做鉴定的等级一样吗? 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按照以下流程: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决定是否申请;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从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若您的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话,您的工伤医疗费用全部由您的单位负担,即您的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00%;若您的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并且您发生工伤的医疗费用,在工伤医疗目录内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用人单位不负担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工伤住院费用怎么报销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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