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视情况而定: 1、国家规章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 2、目前,很多地区的村医已经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实现转正。 3、不过,在一些地区,要想真正进入事业编制还是有一定门槛的,这一要求并不高,一般考取乡村全科助理证书即可参与。 所谓编制人员就是具有国家(人事部门)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基本薪资和地方性补助都是财政拨款的,要进入编制都要经过公开招考的。在编,就是你已经纳入了该单位的人事编制,就相当于正式员工。一般情况下,在编人员是正式员工,非在编人员是非正式工或者是临时工。福利待遇有差别,但薪资基数不一样,尤其退休待遇不一样。这种情况各个地方普遍存在。 法律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村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章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师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设置、评定和岗位聘任制度,将职业道德、专业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作为重要条件,科学设置有关评定、聘任标准。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医师资格考试的类别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