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阻碍交通怎么处罚 阻碍交通造成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以由民警按照扰乱公共秩序进行处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妨碍行车安全的处罚有什么 1、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妨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机动车驾驶人妨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拘留 规范自由裁量权方案: (1)初次违法,情节较轻,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的,处警告。 (2)再次违法的,视为情节一般,处200元以下罚款。 (3)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情节较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①多次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或者因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②经公安机关制止,不听劝阻的; ③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造成危害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