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必须有对价吗 |
释义 | 债权转让必须有对价吗 不是。 对于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对价,我国法律并无明文规定,而且我国也没有对价的制度。可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1条,对于债权转让是不可以用于牟利的。此处的“不能牟利”不能等同于不能支付对价。从实践中看,借助债权的转让赚取利益,只要对债务人利益没有影响,债务人不会因此而增加义务,牟的不是暴利,法律便不必干涉。不然的话就会制约债权的转让和保理业务的发展。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因此,根据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债权转让合同具有无因性,并不是必须要支付对价的。 债权转让应注意哪些问题?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对价又称做约因,指当事人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付对方相应的代价,其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是一方为换取另一方做某事的承诺,而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代价或得到该种承诺的承诺,从法律上看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对价必须合法,已经存在的义务和法律义务不能作为对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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