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建房所需的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农村建房所需的程序有: 1、建房户向村委会申请建房; 2、村委会审批,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一、宅基地是否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大类项下的1个小类,属于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因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涵盖三个类别: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宅基地就是集体建设用地类别中的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建房批文哪里申请 农村自建房审批办理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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