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居民小区办午托班扰民该哪个部门管理?午托班归当地教育部门管,午托班是指为解决家长因上班而无法中午接学生的问题出现的学生管理机构,多数是私人机构。根据《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第二章 审批和登记,午托班申办条件如下:第六条 社区居委会和校外培训机构可以设立校外午托机构,纳入社区服务的范围。校外午托需求集中的社区,社区居委会应当利用社区资源,通过自行设立、合作设立以及其他形式设立校外午托机构,满足社区午托需求。第七条 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以下简称设立者)可以设立校外午托机构。有本市户籍和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公民个人可以优先设立校外午托机构。第八条 设立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二)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和与午托服务相适应的人员;(三)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四)有三万元以上资金;(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卫生和消防条件;(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校外午托服务以及相关活动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校外午托机构,是指受中小学生监护人委托,为中小学生在上午放学后下午上课前在学校以外提供午餐、午休等公益性服务活动的单位。第三条 校外午托机构应当遵循依法设置、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和公益服务的基本原则。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是校外午托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校外午托政策的调研、制订、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校外午托的政策实施和校外午托机构设立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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