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暂住证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村)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北京办理暂住证需要的证件: 1、身份证明 申办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住所证明 暂住在本市居民家中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暂住在出租房屋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3、照片 申办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综上所述,《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北京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因此,外地人员到达北京后,应立即到相关部门办理暂住证,否则将会受到一定的罚款或者无法办理一些证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来京人员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相片,并如实提供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和信息。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