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写好后下一部怎么办 |
释义 |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对离婚、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权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2、夫妻双方亲自到夫妻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3、自婚后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4、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届满后,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5、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子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识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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