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医鉴定结果下来了要本人去签字的吗 |
释义 | 一、法医鉴定结果下来了要本人去签字的吗 法医鉴定肯定是要对伤者本人进行法医学检查的。 1、可以确认伤者受伤的事实,避免作假(并不是说一定会作假,只是避免这种可能)。 2、鉴定意见的出具,是需要根据审查伤者的文字材料、影像片资料,并结合临床检查得出的,这几方面需要互相印证,缺一不可。 伤残鉴定之后,应该由员工本人领取。如果员工本人不方便领取,也可以委托单位代为领取。工伤的情况下,伤者领取到工伤鉴定结论的,如果伤者继续上班的话,那么可以先申请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申请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司法鉴定的程序 司法鉴定受理,实质上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与鉴定委托方经过协商所达成的一种鉴定委托协议。因此,鉴定受理过程必须按签定合同的内容要求,双方就有关鉴定的事项认真进行审查、协商。决定受理前,双方要共同办理以下事宜: 1.受理方查验司法鉴定委托书,审查委托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听取委托方与鉴定相关的案情介绍和鉴定的具体要求。但委托方不得暗示或者强迫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结论。 3.双方共同审查、核对鉴定材料(含检材、样本、样品等)的名称、来源、提取固定方法、产生的时间、数量、质量、性状、保存状况等。鉴定委托方要对鉴定材料来源的可靠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要对每件(份)材料的来源情况予以说明并签名确认。受理方应逐一核实有关情况并对鉴定条件表明态度。 4.根据鉴定材料的状况共同商定鉴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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