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作证的义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到场的,应当事先向有关司法机关说明情况,不能无故不到。但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如实作证,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要负法律责任。3、出庭接受询问、质证,证人在接到出庭通知后,应当按期出庭作证。在法庭上,证人应当接受法庭的询问和各方的质证。4、遵守法庭秩序,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秩序。5、保守秘密,证人对司法机关所询问的情况以及所陈述的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