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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苏新高考政策解读3+1+2
释义
    2021年实行“3+1+2”模式。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使用全国卷,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江苏省自主命题。
    高考总分值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n+1赔偿规则
    N+1赔偿规则,其中,N代表的是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当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而当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低于六个月时,用人单位则只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即可。而+1并非经济补偿,是代通知金。
    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单位未提前30日进行书面通知,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给员工支付N+1的经济补偿:
    1、当出现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n+1赔偿规则
    2n+1的赔偿规则如下: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n的定义是指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n+1和2n的赔偿规则具体意思如下:
    1、2n是指双倍的赔偿金,一般用于公司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之下;
    2、n+1是指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一般用于公司未未继续履行合同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需额外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一条 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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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5:2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