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只是公司打印名称与盖章名称不一致的话,权利义务人以盖章的公司为准,因为盖章的公司对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做出了认定的意思表示。名称不一致还有一种常见情形,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变更了名称,对此,只要主体是一致的,权利义务仍由变更名称后的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