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要约是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合同订立的前提。做出订约意思表示的人称为要约人。对方对要约表示承诺后合同即成立。一个符合法律要求的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2、按法定要求明确提出该合同的各项条款,特别是主要条款以供对方考虑。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且确定。因为要约被对方接受,就可以成立合同。3、一般可规定对方答复的期限,这一等待期限又称为要约期限。4、在受要约人经过考虑接受要约后,要约人必须受自己所做出要约的约束。作为一个有效的要约,一旦被接受,合同即告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