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拒绝提供证据,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推定和举证倒置等方式来证明其主张。若以上方法仍无法证明,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相关证据。但需注意,应当尽量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对所举证明确、完整、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提出合理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人证言可能不予采纳: (一)证人对案件事实有重大关系的部分作了讹诈、贿赂、威胁、暴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干扰证言的行为; (二)证人证言与其他证据相互矛盾,或者证人自身证言矛盾; (三)证人证言与公认事实相矛盾; (四)证人证言事实不清或者超出其知识范围。 第六十四条 【举证倒置】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告人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确定事实的,可以要求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