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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人能直接赔偿受害人吗
释义
    发生受害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险人可以受理受害人的索赔:
    (一)被保险人出具书面授权书;
    (二)人民法院签发的判决书或执行书;
    (三)被保险人死亡、失踪、逃逸、丧失索赔能力或书面放弃索赔权利;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受害人需提供哪些材料
    受害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人民法院签发的判决书或执行书,或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调解书原件;
    (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受害人人身伤残程度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四)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经被保险人书面授权的,还应提供被保险人书面授权书。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应该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侵犯的对象只能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一般为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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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