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和事故责任,受害人可以向不同保险公司或保险人索赔。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被保险人在同一时间内与不同保险人订立了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2.《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涉及侵权行为的多方责任的,被侵权人可以选择全部追究一方的责任,也可以选择追究各方的连带责任。” 3.《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合同标的的全部或者部分投保保险,但合同不能禁止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履行后向第三人追偿。” 因此,受害人可以向负事故责任的保险人索赔,同时也可以向自己购买的保险公司或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公司索赔,但不得重复获得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