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拒绝理赔时应当向被保险人提供具体的拒赔原因。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时没有提供具体原因,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提供。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保险人应当自收到保险金请求书及有关证明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的决定,并通知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视为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收到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通知后,可以要求保险人书面说明拒绝的具体事实和理由。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七条: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保险公司在拒绝理赔时必须提供具体原因,否则被保险人有权要求提供。若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赔,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