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九条汇票的定义和种类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一条出票行为的有效条件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法律主观: 在实践中,商业承兑汇票是存在风险的。具体的风险体现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是由出票人来支付票面金额,如果出票人账户没钱,或者公司倒闭的话,那么收款人将得不到具体的付款。具体的风险原因:商业承兑汇票完全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无需向银行圈存资金。由于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无需经过严格的审查,也无严格监督管理,仅以企业信用为基础,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在汇票承兑方式中,还有一种方式就是:银行承兑汇票。这一种方式相对于商业承兑汇票风险是比较小的,它是由出票人在开户行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承兑到期后,由出票银行将票面金额的钱转账到收款人的开户行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