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标准是怎样 |
释义 | 根据上述可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标准包括如下: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包括工程概况及验收组对工程验收签署的意见,可以证明工程是否已经通过竣工验收。 (2)质监站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质监站受住建部门委托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其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经过整改完成后工程才能通过竣工验收,质监站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内容可以作为认定工程竣工验收情况的证明材料。 (3)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验收组各方形成的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但质监站有其他相反意见的除外。同一时间段如存在质监站的整改意见的,相应验收合格意见不能作为认定验收合格的标准,应当以整改通过后的验收意见为准。 一、专业承包工程验收都有哪些材料 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工程竣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质量检查报告;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等。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第五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十)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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