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顾客在商场内滑倒,可以向经营者主张损害赔偿吗 |
释义 | 顾客在商场内滑倒是否可以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损害赔偿,需要看商场经营者、管理者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的义务,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如果是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一、餐厅摔倒赔偿的医疗费用谁负责 未尽安全义务由餐厅支付。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饭店吃饭摔倒怎么处理 饭店吃饭摔倒,饭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饭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摔倒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三、店铺门前摔跤谁的责任 按实际情况,如果商店对于受害人摔伤的,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以要求其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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