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该医疗事故争议已经由人民法院居中调解且达成协议,或已经依法判决;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 3、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 4、患者及其家属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