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可抗力条款的认定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抗力因素认定有: 1、不可预见性,指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 2、不可避免性,指第三人无法采取有利措施避免损害结果发生; 3、不可克服性,是指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 常见的种类有:自然灾害(地震、海啸、台风、洪水、泥石流等)、社会异常事件(战争、武斗冲突、罢工、劳动力缺乏、骚乱、暴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