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时,最多可以委托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有资格成为民事诉讼代理人的包括有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等。其中,当事人的近亲属指定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委托别人代为诉讼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必须写明当事人的委托事项和权限,对于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的,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一般情况下,提起诉讼需要当事人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但当事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自己提起诉讼的,可以给委托别人。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