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房子送屋顶的约定无效。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都属于业主共有。出售人无权私自将业主共有的部分赠与买受人,所以这个约定是无效的。 法律分析 买房子送屋顶的约定无效。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出卖人无权将业主共有的部分私自送与买受人,因此该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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