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宁波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甬政办发(2020]18号)文件精神,为提升居民生活环境,我县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对象山县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明确如下:共改造老旧小区5个:丹东街道丹峰小区,丹西街道一建公司和天安一区小区,爵溪街道碧海园小区,石浦镇 静河苑小区,总建筑面积27.45万平方米,2073户,134栋,计划总投资2300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