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的认定具有哪些标准 |
释义 | 因为我国目前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认定为事实婚姻需要有以下条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一、同居多长时间算事实婚姻是否重婚罪 同居多长时间都不算事实婚姻,现在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 是否构成重婚罪不以同居多长时间判断,只要上一段婚姻关系没有结束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结婚;以及明知道对方没有离婚还与对方以夫妻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结婚的就会构成重婚罪。 二、未婚先孕是否犯法? 1、形成事实婚姻的 所谓事实婚姻,即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未形成事实婚姻的 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违法的。也就是说,未婚同居(无配偶)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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