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贵州: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2、四川:省示范性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3、云南: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4、黑龙江大庆市:普通高中不举办复读班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 《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其中也提到,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举办复读班的学校要严格登记学生信息情况。 《云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 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择校生,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