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前可以采取侦查行为吗 |
释义 |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是可以对相关证据进行调取的,确定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侦查。 2、法律依据: 刑事立案前,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刑事侦查的行为,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一、直诉案件公安可撤案吗 一般来说,关于直诉案件公安是否可撤案的问题,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同时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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