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缴纳失业保险费满几年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失业前已经缴纳保险费满1年。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缴纳失业保险费十五年,根据《社会保险法》,个人退休的社保缴费年限是累计缴满十五年,而劳动者退休之后,不可以再参加包括失业保险在内的社保,那么推定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应当是十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衍生问题: 失业保险个人需要缴纳吗? 在职的时候,失业保险有一部分是个人缴纳的,从工资中扣除;如果离职了,处于失业状态的期间,个人是不用缴纳失业保险的。城镇户口的职工个人是需要按照1%的比例承担失业保险,农村户口的个人不承担;无论哪种,企业都是承担2%的,领取失业保险时,城镇户口的按核定月数领取,农村户口的是一次性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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