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幼儿园教育局退费规定如下: 1、因幼儿园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入园需要退园的,按全月退还费用。 2、幼儿家长自动提出退园的,按退园申请日期计算,当月的管理费不予退还 3、按年度和公示标准收费,幼儿家长提出退捐资助园费申请时,幼儿园根据幼儿在园时间确定退费额度,不超过二个月的按70%退还;不超过半年的按50%退还;超过半年不足九个月的按25%退还;九个月以上不予退还。 4、幼儿园原因退费手续:因学校(幼儿园)刊发虚假广告(简章)、违规收费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学生提出退学的,应退还全部费用。开除学籍的不予退费。 法律依据: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预收费用。具体退费办法由省级教育、价格和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应酌情减免收取保教费。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级教育、价格和财政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