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一副车牌只换一个可以吗 |
释义 | 牌照丢了一个只补一个不可以。 当车辆的牌照如果因一些特殊原因丢了的话,必须重新补两只牌照。 机动车牌照办理程序: 1、当机动车牌照丢失的时候拿上自己的行驶证和产权证到车管所去补办。在这个期间,车管所会根据车主的实际情况给主办一个临时牌照; 2、交管部门开的临时车牌,每次只管1个月,因此车主必须一个月办一次临时车牌; 3、如果再次丢失其补办程序是一样。车牌补办手续很简单; 4、外地车牌补领牌照,只能在发牌地车管所办理; 5、到派出所开证明的办法只是应急的办法,建议车主把行车证和丢失证明、车主身份证寄回老家,再拿车辆的登记证书托朋友去当地车管所补办牌照,牌照要一个月后做好,期间会发个临时牌照,车主拿这个临时牌照上路就合法了。 机动车牌照所需资料: 1、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2、车主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一份; 3、交验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复印件一张; 4、交验有效的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5、公车由车属单位在《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盖公章,法人代表委托单位员工办理的出具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 综上所述,牌照丢了一个只补一个不可以。当车辆的牌照如果因一些特殊原因丢了的话,必须重新补两只牌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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