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以后离婚了,女方能拿到拆迁款吗 |
释义 | 拆迁以后离婚了,女方能否拿到拆迁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首先需要判断房子原本的归属方: 需要判断这个房子在离婚前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则离婚后需要双方分得拆迁款各一部分。如果不是,则按照被拆迁的房子的归属权决定拆迁款属于哪一方。 2、再决定是否可以拿到拆迁款: (一)若是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只写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分得的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拆迁在离婚之前,拆迁款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给女方一部分。 (二)若是拆迁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财产,那么拆迁分得的房子只属于夫或妻各一方。所以离婚后,女方拿不到拆迁款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综上所述,首先需要判断这个房子在离婚前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则离婚后需要双方分得拆迁款各一部分。如果不是,则按照被拆迁的房子的归属权决定拆迁款属于哪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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