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高利贷的人不还钱怎么办 |
释义 | 高利贷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是不受保护的,所以借款人不还钱时,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主张超出规定的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没打借条又没约定利息还钱时要给吗 其实,为了便利公民的生活,按照一般的借贷规矩,民间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是无偿的,但是要是当事人对其有做约定,就应当支付利息。所以,要是当事人之间借钱时就没有约定利息的,就得按照无偿借用的规则,在以后,借出去的一方是不能就这理由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 虽然说你这种情况是没打借条,就是没有凭证,但其本质是跟有借款合同一样,借钱时没打借条又没有约定利息的,法律上会认定是不支付利息的借贷关系。所以,债务人在还钱的时候债权人要求支付利息的没有法律依据,债务人可以拒绝支付利息。 因此,一开始约定借钱没约定利息,到期还款时对方要求支付利息,不同意的可以不给,当然,如果债务人自愿支付的也可以给。 另外,借钱的时候没打借条其实对出借人是很不利的,就算两个人的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肯定是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就要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最后就只能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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