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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土地法规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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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8: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