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推行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打造充分融合“体制、体系和网络”的县镇村一体化现代政务服务体系,以“最多跑一次”为政务服务一体化要求,实现群众在政府部门办事“就近办、一次办、多点办”。县一级要将量大面广的事项下沉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发区要按照“园区事、园区办”的原则,将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下沉至开发区,让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更加顺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