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十六周岁以下身份证有效期一般是十年,十六周岁以上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公民年满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年满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年满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