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个人所得税查询方法一:现场查询 查询个人所得税,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前往任一地税局进行查询,查询只需填写申请表,无需缴费。如需委托他人查询,应写委托书,并携带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个人所得税查询方法二:网上查询(以北京为例) 1、北京市地税局个人纳税基础信息登记页面(先要进行基础信息登记才可查询) 这里面公司的基本信息需要跟本公司的人资部门询问,填满*号的内容就算注册成功。 2、进行“身份核准”,需要本人到北京任何地税局去进行核准(免费服务),以后才可随时登录查询。不核准的话,登记成功也无法查询。 (一)、查询内容 纳税人通过网络查询代扣代缴单位为个人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的信息。 (二)、查询条件 身份信息已经核准,即已持本人有效证照到税务机关进行了核准,并且身份信息填写完整,即已在“个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信息登记。 (三)、查询步骤 1、登陆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站; 2、点击“个人纳税信息查询”模块,进入“个人纳税信息查询”页面,点击进入; 3、选择证照类型,输入证照号码、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 4、登陆成功后出现“纳税信息查询”页面,选择年度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