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未满一年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
释义 | 法律分析:生育险没满一年能否领取生育津贴,是根据所在地的生育保险政策来确定的,没有统一的规定。我国大部分省份的政策都规定,社保缴纳未满一年,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但是有的地方要求享受生育社会保险待遇者,必须事先定期、如数缴纳生育保险费,且必须缴足法定时间。 领取生育津贴要向社保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1份; 2、生育登记服务卡复印件1份;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若婴儿死亡,未办出生证,且出院记录或医疗诊断证明未注明婴儿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必要时核对原件); 4、医疗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或病历(包含封面)1份。 法律依据:《北京市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按照本通知规定,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北京市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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