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伙作案为什么有的人不抓 |
释义 | 团伙作案的某些犯罪嫌疑人不符合逮捕条件就不批捕。 批捕是由检察院来决定的,公安机关没有认为一个人有罪无罪的权利,之所以没有批捕,可能是因为缺乏相关证据证明其可能与这犯罪案件有关。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因此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3)有逮捕必要。 团伙作案是几人: 团伙作案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团伙作案如何量刑: 团伙犯罪的量刑: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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