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方是否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
释义 | 违约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也称强制实际履行。 一、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五种: 1、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 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承担形式; 4、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5、定金责任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反悔了合同该怎么办 订了合同甲方反悔,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支付违约金或定金等责任。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 三、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要求赔偿购货款 当违约情况发生时,继续履行是令违约方承担责任的首选方式。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于继续履行比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更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但是,当继续履行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就不应再将其作为判令违约方承担责任的方式。有违约行为的一方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没有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当违约方继续履行所需的财力、物力超过合同双方基于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合同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时,为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可以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但必须由违约方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以保证对方当事人的现实既得利益不因合同解除而减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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