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履行地指什么 |
释义 | 履行地点是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受领给付的地点,履行地点直接关系到履行的费用和时间。 1、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债务人就应当在该地点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当在该履行地点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行为。 2、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如果履行地点仍然无法确定的,则根据标的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履行地点。 一、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是什么 1、根据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以当事人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2)第六百零二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3)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超派件是哪方的责任 超派件是快递公司的责任。 超派件指收件地址不在快递承包区域内,超出快递公司免费派送的区域。收件人可以派件公司协商,收件人支付额外的派送费用,由派件员派送到个人手中。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应该遵守以下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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