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释义
    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纳税人的权利:知悉权、保密权、减税权、免税权、退税权、陈述权、辩护权;
    2、纳税人的义务:
    (1)按时缴纳或解缴税款的义务;
    (2)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3)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义务;
    (4)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的义务;
    (5)依法设立账簿,有义务核算和保管账簿及相关资料;
    (6)记录财务会计制度或方法和会计软件的义务;
    (7)按规定开具、使用和取得发票的义务;按规定安装和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9: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