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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释义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效。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小产权房买卖,应当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可以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且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应作无效处理。
    一、小产权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村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的规定。若涉及赔偿,但标准和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住房会有很大的差别。国有使用证的取得费用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其中包含有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国土收益等。在政府拆迁中会将这部门费用根据使用年限计算,而小产权房遇到补偿时只会支付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且这个费用很大一部分要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房产补偿(也就是附着物补偿)适用标准也不同于国有证住房。
    二、上海农村宅基地买卖是否合法
    农村宅基地买卖是不合法的。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
    司法实践中,对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有效。但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
    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三、小产权房打官司怎么打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也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也叫“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习惯叫法。因为它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外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村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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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3:5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