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院查封的小产权房可以拍卖吗?
释义
    法院查封宅基地房可以拍卖,房地产拍卖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因此拍卖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体现在,一是拍卖程序要合法。拍卖人和委托人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拍卖事宜。二是拍卖物的要合法。拍卖人在接受拍卖委托时必须要求委托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拍卖标的和物的产权证明;
    2、报价最高者应买的原则。房地产拍卖的买受人必须是报价最高者;
    3、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拍卖人不得以竞买人身份或委托他们代为竞买,也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和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一、正规拍卖公司收费标准是什么
    买受人佣金支付比例和方式:
    1、佣金比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款5%的佣金。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国际惯例一般为10%.
    2、佣金的支付方式: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买受人缴付的拍卖保证金中扣收。
    拍卖和公证收费标准拍卖佣金实行累进收费办法。资产拍卖底价在100万元以内的,按成交价的1%交纳拍卖佣金拍卖底价在100—200万元的,按成交价的0.5%交纳拍卖佣金拍卖底价超过200万元的,按0.2%交纳拍卖佣金。
    委托人佣金支付方式及期限:1、佣金比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
    (1)委托人与拍卖人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
    (2)委托人与拍卖人未做约定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3)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比例一般为10%(国际惯例)。
    2、佣金支付方式:
    (1)前期支付法: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由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
    (2)扣除法:委托人在拍卖人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款时扣除。
    3、佣金支付的期限:
    (1)前期支付法:委托人在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支付。
    (2)扣除法: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成交价款中扣除。
    二、司法拍卖与普通拍卖有何区别
    日常工作中,我们常常犯的一个错误是混淆司法拍卖与普通拍卖的界限,把许多普通拍卖的做法用到司法拍卖中,如拍卖佣金的收取、买受人违约的责任等。
    司法拍卖中,人民法院不仅是拍卖活动的委托人,也是拍卖活动的监督人,需要参与拍卖活动的各个环节,居于主导地位。
    1.委托主体不同。司法拍卖是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的公务行为,法院不与拍卖机构签订合同,一般采取单方出具委托书形式。而普通拍卖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合同。
    2.拍卖机构产生的方式不同。司法拍卖中拍卖机构的产生,人民法院必须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而普通拍卖则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而产生。
    3.拍卖方式不同。司法拍卖规定拍卖活动应在有关部门确定的交易场所或网络平台上进行,也就是拍卖活动必须借助第三方交易平台。而普通拍卖则无该项限制。
    4.竞买身份限制。司法拍卖规定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均可参加拍卖会,且案件申请人可以参加竞买。普通拍卖要求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5.违约责任。司法拍卖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普通拍卖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支付差额。
    6.拍卖公告。司法拍卖规定,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7.保证金。司法拍卖,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普通拍卖依据行规确定。
    8.保留价。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评估价即为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以后每次降低的数额不能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普通拍卖中,只是在《拍卖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委托人有权确定拍卖标的保留价并要求拍卖人保密。
    9.价款收取。司法拍卖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汇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普通拍卖则根据拍卖机构要求进行。
    10.拍卖标的撤回不同。司法拍卖规定,在拍卖开始前,有七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拍卖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普通拍卖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但应向拍卖人支付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10: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