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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借条但是欠债人不肯还如何讨债呢?
释义
    有借条但是欠债人一直不肯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讨债,债权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一、故意把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一名老人以逃避债务,合法吗
    故意把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一名老人以逃避债务,不合法。欠债期间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或者申请诉财产保全,然后向法院起诉追讨债权。根据相关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二、借钱不还会怎样起诉
    借钱不还要起诉的,当事人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且当事人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三、夫妻一方不在家要怎样办离婚
    夫妻一方不在家可以诉讼离婚。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一方回家了的,可以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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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5:0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