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与父亲曾经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主是父亲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去该户口簿所在地址归属的派出所开证明(档案科)。2、与父亲未曾经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主是从未是父亲的情况下可到人事档案托管的地方调取人事档案,查询里面关于父子关系相关的内容(如大学生毕业登记表),复印并让托管单位盖章。户籍地派出所户口上就有关系一栏,档案也可查有表格填写的家庭成员信息。人事档案是高中以上才开始建立,可以从原始查自己的档案托管在哪里。3、去出生地所属的疾病控制中心开具证明,如果生于疾控中心成立日前的,只能去出生的医院开母子的证明,再通过父母的结婚证来证明父子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