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社保如何转移手续是什么?要什么时候,在哪里办理? |
释义 | 需要的办理材料有:医保转移 1、身份证; 2、转入地接收函(转出); 3、转出地参保凭证(转入)。失业保险转移《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社保转入地开具)养老保险省内转移 1、省内转入的,需提供身份证、单位用工证明、对方社保局缴费清单。 2、省内转出的,需提供身份证、个人账户对账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同意接收函》。养老保险跨省转移 1、跨省转入的,需提供对方社保局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单位用工证明、身份证。 2、跨省转出的,需凭身份证、转出申请书在九楼大厅2号柜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办理流程省内转移 (一)先在转出地社保局打印缴费清单再到申请转入地社保局开具《养老保险关系同意接收函》 (二)将《养老保险关系同意接收函》交到转出地社保局 (三)转出地社保局出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情况表》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表》并终止养保关系 (四)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情况表》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表》交给转入地社保局完成接续手续 (五)涉及我局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均在在九楼业务大厅2号柜台办理。跨省转移 (一)需办理跨省转移的,由原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在转出地社保局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二)职工本人向转入地社保局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三)转入地社保局受理并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给转出地社保局 (四)转出地社保局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3)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邮寄给转入地社保局。 (4)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并保留备份 (五)转入地社保局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办结以下手续: (1)核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及转移基金额。 (2)将转移基金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该人员个人账户。 (3)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信息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六)涉及我局的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均在九楼业务大厅2号柜台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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