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严格执行禁止开工建设无关项目的规定
释义
    禁止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特别是对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范围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开工、竣工日期、发包方式和工程筹建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项目,必须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法律分析
    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和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治理相比,土壤污染具有更隐蔽、不均匀、积累性等特点,治理起来成本高、难度大、周期长。
    这就要求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尤其对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要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范围包括什么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范围如下:
    (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拓展延伸
    加强监督,确保禁止开工建设无关项目规定的有效执行
    加强监督,确保禁止开工建设无关项目规定的有效执行,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大对项目开工前的审查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对涉嫌违规项目进行处罚和取缔。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无关项目的认知和理解,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工作。政府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形成合力,确保规定的有效实施。只有通过加强监督,才能有效防止无关项目的开工建设,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结语
    加强对土壤污染治理的监管是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的重要举措。禁止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是确保治理成效的必要步骤。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督,严格处罚违规行为,同时提高公众对无关项目的认知和理解,共同参与监督工作。只有通过加强监督,我们才能实现土壤污染治理的目标,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对达到土壤污染风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7 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