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同时购买多份相互保重疾险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相互保重疾险是一种保险合同,合同自由原则规定了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可以自由约定保险内容和条件。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禁止同时购买多份相互保重疾险的规定。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的协议,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2.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平的原则。” 3.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投保人之间的合同,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因此,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意愿,自主选择是否同时购买多份相互保重疾险。但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也有可能会规定单个人同时购买的保险金额和数量的上限,投保人在购买前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保险公司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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